船舶代理费用适用国际运输税收协定吗
1、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税政司表示,试点纳税人无论是否与国际运输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其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只要符合上述定义,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3、可以向委托方收取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协助或最终完成委托事项者的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其营业额,据以计算征收营业税”;某些地税局,如青岛地税在线问答中就明确船舶租赁业务按期租业务处理实行差额交纳营业税。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5、具体为: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或免税的一般纳税人除外)。因此某公司是船舶代理公司,主要是港口码头服务,且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票的税率应该是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1、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和长江干线港口向进出港口的内贸集装箱(指国际标准集装箱)计收港口费用,按本办法办理。其他内河港口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办理。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集装箱运输,除另有规定的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分为内贸和外贸两个部分,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1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第十章详细规定了驳船取送费的收费标准。以下是具体条款:第三十二条,针对在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港口的活动,如果使用港口拖轮将驳船搬运至码头进行货物装卸,收费方式有明确的规定。
内陆船舶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或免税的一般纳税人除外)。因此某公司是船舶代理公司,主要是港口码头服务,且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票的税率应该是17%。
2、船舶运输增值税税率有两种。(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一般纳税人水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9 小规模纳税人水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3 扩展知识: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包括哪些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服务:指起运地和目的地都在境内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活动。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税率为1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现行增值税税率为9%。分类:(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5、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根据自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6、运输发票税率是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已调整为10%。这一税率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船舶中介代理费用怎么算?
有两种算法,一般是船厂支付,代理比例可以商讨,国际惯例为合同价的1%.也有的是倒手代理,从船东拿到一个预算价格,给船厂签约另一个价格拿差价。
中介费用一般都是一次性扣除的 高级船员是不需要中介费的。 每月扣除的是 船东给中介的管理费用 当然也不排除中介会没有扣除你的一部分工资 关键还是要看中介的信用。 工资这块 基本都是在船上发 有的也是在你合同期满后 一次性给。这要看你自己怎么谈。
按比例计算是中介费计算的常用方式。比如,房屋交易中,中介费一般按照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1%~3%之间。以房屋成交价为100万元为例,中介费为2%的话,中介费为2万元。按固定金额计算 按固定金额计算是指中介费按照固定金额收取,与房屋成交价无关。
通常中介费的计算是:成交价格总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成交价格总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成交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